2017 年 9 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 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广东嘉腾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自主开展了嘉腾杏坛D-08-2地块新厂建设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我公司委托佛山市顺德区顺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嘉腾杏坛D-08-2地块新厂建设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嘉腾杏坛D-08-2地块新厂建设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于2018年7月24日在顺德区杏坛镇德进路2号主持召开了嘉腾杏坛D-08-2地块新厂建设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成立了嘉腾杏坛D-08-2地块新厂建设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佛山市顺德区顺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单位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原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土保持监理单位广东立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施工单位主体-湖南省工业安装设备有限公司、园林-佛山市顺德区诺赛园艺景观有限公司,主体工程设计单位佛山市顺德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嘉腾杏坛D-08-2地块新厂建设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或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嘉腾杏坛D-08-2地块新厂建设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嘉腾杏坛D-08-2地块新厂建设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广东嘉腾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官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 嘉腾杏坛D-08-2地块新厂建设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 嘉腾杏坛D-08-2地块新厂建设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 嘉腾杏坛D-08-2地块新厂建设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